大家如何評估要不要買一件東西呢?
撇除真的錢太多沒地方灑以外,我想大部分的人,應該也是會在心理評估,這件東西的值不值得我付出這樣的價值去得到他吧?
比如說:這件衣服還不錯看,但是質料沒有好到一定要買,所以如果他賣100元我就買,但如果要賣到150元,我想我應該就會放棄;此時衣服是同一件,卻因著不同的人,給予了它不同的價值.但是,如果超級霹靂無敵喜歡這件衣服,而且覺得可能不會找到更喜歡的了,卻因為身上的150元,有50元本來是早就因為愛而答應要給出去的;所以買衣服的錢是不夠的.
若現在把所有的150元都拿去買衣服,那個本來要給的約就不會成立,但因為那個約是在愛上建立,所以實際上也不會有什麼"實質"的懲罰;照理來說,有腦袋的人應該都會選擇先把衣服買下來!(拜託,可能一輩子都不會再碰到更喜歡的呢!)可是一但買了衣服,本來因為愛的約,就會因著我已經沒有錢而失去;現在看來好像我擁有了一件我超級喜歡的衣服,但我卻失去了"本來的愛的約的祝福".
如果這樣,大家會怎樣選擇呢?
我不知道><,因為我好想要那件衣服.雖然我知道,即便不買,離開了,時間過了,也許這種很想要的感覺會忘記;也許會看到別的衣服,但是我現在就是很想要.><
結果,我被提醒說,我當然可以做任何我想要的選擇;即便我真的把錢都拿去買衣服,愛我的耶穌也不會責備我,因為祂是全然良善包容原諒;只是,祂曾經為我付上了生命的代價,在我,根本不相信祂存在也不愛祂的時候.
如果是以前,以自私的我的個性一定會認為,關我鬼事?人生已經很短了,為何是我要承受這個難過,可惜,遺憾?
但是現在,如果,我的難過,可惜,遺憾,可以換得你也感受到,我曾經感受到的自由,現在的篤定,越來越快恢復的喜樂,真正的人生意義;我想,應該是值得的.因為耶穌也已經為你付上了這樣的代價;而我很想要卻又得不到的"不滿足",我就要把它丟給耶穌先生,讓祂去處理.(很任性的先幫耶穌決定)
有約就要去履行
回覆刪除不管有無懲罰
所以我投不買一票
[相信我,我知道有衣服不能買的痛]